陈紫荆毫不犹豫地答道:“我自己的生存能力太差,说不定哪天就嗝屁了。跟着你混的话,好歹有个特种兵给我当保镖,全天二十四小时保护我。我当然是跟着你混啊,哈哈……等什么时候我足够强大了,再考虑离开你也不迟。” 徐文彪看了徐婷婷一眼,说道:“这个嘛……我得问问我女儿,她去哪我就去哪。” 徐婷婷却毫不领情:“徐文彪,你别拿我说事儿,你是你,我是我,你怎么选择关我屁事?” 然后她又转向项仲,眼里冒着小星星的说道:“至于我嘛,肯定是跟着帅叔叔的。这么帅的大叔,我还没吃进嘴里呢,怎么会甘心呢?” 徐文彪把兰花指搭在项仲的肩膀上,开玩笑道:“既然如此的话,伦家生是你的人,死是你的死人。” 项仲撇撇嘴道:“去!你说的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。” 大家都把目光投向马俊豪和刘大虎,现在就只有他俩还没表态了。 这俩人很明显地陷入了剧烈的思想斗争之中。 不管怎么选择都是有利有弊,跟着项仲的话,无异于抱住了一根粗壮有力的大腿,但是要跟着他长途跋涉,不知道要经历多少艰险。 如果离开项仲独自生活的话,在如今这种末日之中,存活率也不一定能高到哪去…… 刘大虎苦思良久之后,终于开口道:“徐婷婷的床上夫这么好,如果我就这么轻易放过她,岂不是太便宜她了?我还没让她后悔呢,所以我会继续跟着你们。” 徐文彪瞪大牛铃般的眼睛,一把揪住刘大虎的领口,仿佛要吃人似的吼道:“你小子说什么?你再说一遍试试?信不信老娘把你做成人棍,扔到大山里去喂狼?” 所谓人棍,就是把人的胳膊和腿都砍掉,只留下脑袋和躯干。此乃人棍是也。 刘大虎被他提溜得双脚离地,却依然不服气地叫道:“老东西,你牛逼什么?长得高大就了不起吗?老子不怕你,要不然咱俩比划比划?死娘炮!” 徐文彪最讨厌别人叫他娘娘腔或者死娘炮了,听到这话,立刻挥出一拳打在刘大虎的左腮上。 这势大力沉的一拳,直接把刘大虎打得头晕目眩,眼前直冒金星,嘴角溢出一丝鲜血,坐在地上好长时间站不起来。 要是放在平时,刘大虎非得住院不可,然后讹徐文彪的钱,就像碰瓷儿那样。但现在连医院里的护士都变成了丧尸,刘大虎也不敢提去医院的事儿了。 他爬起身来,露出一幅穷凶极恶的样子,挥舞着拳头就向徐文彪扑去。 徐文彪也不怕他,摆开架势,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混蛋。 但刘大虎的拳头却没能打中徐文彪,而是半路上被项仲给截下了。 “团队内讧,是我最不想看到的。不懂得与别人的相处之道,你也没必要留在我的团队里了!”项仲冷冰冰地说道。 紧接着,他抬起腿,一脚踹在刘大虎的肚子上! 这一脚并不比徐文彪的力量小,而且项仲是干嘛的?项仲是特种兵啊,是国家专门培训出来的全职杀手,是持有“杀人许可证”的男人…… 特种兵的近身搏斗,不讲究任何花哨的动作,只注重一招制敌,用最简洁、最快速的办法使敌人丧失战斗力。他们更擅长打击敌人的薄弱部位或致命部位。 如果是普通人打架,可能打十拳都打不到要害部位上,但是像项仲这种人,往往一拳就能把人打死。 曾经有一个特战队员在打击恐怖分子时,就一拳打在其太阳穴上,将恐怖分子当场格杀…… “嗷!” 刘大虎被他踹得往后飞出两米多远,一下子跪在地上,双手捂着肚子,脑袋杵在地上,像个煮熟的虾米一样,半天喘不上气来。 这还是项仲对他手下留情了,没有打击他的致命部位。 如果项仲真下死手的话,这一脚就可以让他的内脏破裂,造成大量的内出血。更有甚者,项仲只需要把腿抬得更高一些,踹断他的肋骨。断开的肋骨心脏里,必死无疑!就算只是肺里,在目前这种缺医少药的境况下,也足够要了他的小命。 徐文彪看到项仲也站在自己这一边,不禁得意地双手掐腰,摆出一副泼妇的姿态,伸出兰花指,指着刘大虎道:“活该!多行不义必自毙!亏得老娘刚才还救了你!” 刘大虎跪在地上,哼哼唧唧老半天,才终于喘得上气来。 他低着头,咬紧牙关,眼神里透出深深的恨意,却最终只说了一句:“对不起,我错了!我以后再也不敢了,请你收留我,我想继续跟着你混!” 项仲愣了一下,眼神里藏着几分意外和提防。 这个刘大虎真是让他刮目相看…… 项仲从来不怕那些动不动就喊打喊杀、挥舞着菜刀找自己拼命的人,也不怕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拿枪指着自己的脑门儿。因为死在他手底下的亡命徒,也不止一个两个了。 但他却对刘大虎这种人特别忌惮,因为刘大虎能忍!而且聪明,懂得变通。 想当年,韩信忍辱负胯下,最终成为叱咤天下的风云人物、千古名将!越王勾践卧薪尝胆,最终一雪前耻,报仇雪恨! 像刘大虎这种人,此时忍辱负重、忍气吞声,只可能有两个原因: 第一,他已经彻彻底底地被你折服,所以心甘情愿地跟随在你的左右,死心塌地为你效命; 第二,他必定在筹划着更大的阴谋,现在他跟在你身边,只是为了将来能更好的报复你…… 但他现在既然已经表明改错的态度,而且也公开道歉了,项仲在没抓到他想要报复的确实证据之前,反而不好意思赶他走了。 项仲暗叹一口气,心里想道:唉!以后的事只能等以后再说了…… 现在就只剩马俊豪还没有做出表态了,大家都等着他的选择。 “我……我还是跟你们一起去吧……”马俊豪答道。 大家都对他的选择感到有些意外。因为众人都知道,他和项仲之间的关系并不像陈紫荆、徐文彪那么好,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芥蒂和仇恨的。 马俊豪之所以这么选择,并不是因为他傻。相反,他是非常聪明的,脑子转得很快。 在短短时间之内,他就已经粗略地分析了各种因素和情况,最终得出的结论是:跟着项仲活下来的几率更大一些。 因为项仲既然是急着去首都,这一路上肯定是尽量避免麻烦,而不会故意带着大家去找麻烦。就算偶尔遇到一些困难,有项仲这尊大神在,相对来说也比较好处理。 如果自己出去的话,有些麻烦是不可避免的,该遇到的还是会遇到。但那时候却没有了项仲的帮助和庇护,只凭自己那点生存本领的话,只怕不要死得太惨…… 另外,还有最!最!最!重要的一个原因。 马俊豪在很久以前就猜测,国家会修建一些避难所,用来应付各种突发灾难。但是如果不知道具体位置的话 一般人是肯定找不到的。 他刚刚从项仲的只言片语中,推理出一些东西。 项仲说他接受了新的任务,这个任务只有在人类幸存地才有意义吧?如果首都已经是一座死城,那他赶去首都又有什么用呢?赶着去送死吗? 所以他推测,项仲应该是知道了一些幸存者营地的坐标,或者至少知道一个。那么,只要自己一直跟着他,只要自己没在半路上死掉,就会最终找到国家建设的避难所。 还有,项仲手腕上的这个密码箱,貌似也挺神秘的,不知道里面会装着什么。但应该是相当重要的,甚至是关乎到人类存亡的东西。否则的话,这个世界都已经乱成这样了,还有什么东西能让项仲如此重视、如此保护呢?马俊豪甚至还想到,只要能赶到任何一个国立避难所,凭自己的身份和才能,都会受到提拔和重用,而到那时候项仲的作用就可有可无了,谁听谁的命令还真不一定呢。 就算这是世界末日又怎么样?我有技术,在幸存者营地里照样是VIP级的待遇,照样可以吃喝玩乐、风光无限地活一辈子,再也不用去冒任何生命危险了…… 所以马俊豪觉得,跟着项仲去赌一把还是很值得的。如果失败了,大不了人死鸟朝天,反正就算不跟着项仲,自己也不一定能活多久。但如果一旦成了,自己的下半生就完全没必要担心了,就算在末日里也照样可以优哉游哉地活着。 想通了这一切关节之后,马俊豪该怎么做选择,自然是一目了然了,连傻子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。 同时,马俊豪也给自己制定出一些计划。 他原本是怕项仲为了给白灵报仇,而想办法把自己弄死,所以他打算先下手为强,找机会干掉项仲。就算找不到机会,他也要时时刻刻提防着项仲。 但他现在不这么想了。项仲简直就是他的活地图啊!如果项仲死了,谁带他去幸存者营地啊? 所以他不仅不能杀死项仲,还必须要收起以前的小心思,和项仲同心同德,获得他的信任和原谅。这样一来,就不用担心项仲会在半路上杀死自己了,反而还会获得项仲的保护。 他现在很庆幸当时没和项仲硬刚,而是选择了痛哭流涕的服软和乞求。既然项仲没有当场杀死他,那就说明二人的关系还有缓和的余地。 …… 项仲扫视了大家一眼,说道:“既然都已经做出了选择,那就上飞艇吧。” 刘大虎哼哼唧唧地说道:“我还没坐过这玩意呢,感受感受貌似也挺好。” 说完,他就率先登上飞艇,挑了一个自认为最舒服的位置坐下。其他人也鱼贯而入。 项仲把卡车再次搜索一遍,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物资,然后就回到驾驶舱内,把飞艇发动起来。 “嗡嗡嗡……” 飞艇的螺旋桨越转越快,载着大家飞到空中。 项仲稍微调整了一下角度,就朝着东北方向——首都的方向,直飞而去…… 陈紫荆仍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,徐婷婷不乐意了,也走过来,非要和陈紫荆挤在一起,而且还是离项仲更近的那一侧,把陈紫荆和项仲间隔开来。 “对了,陈紫荆,你的家人呢?我怎么没听你说过要去找他们啊?”项仲问道。 对于徐文彪、刘大虎、徐婷婷、马俊豪的家庭和工作情况,众人基本都知道了个大概,但一直没时间了解陈紫荆。 大家听到项仲这么问,自然也是颇感兴趣的。毕竟大家以后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了,多一些了解总是好的,谁都不希望把自己的后背交给陌生人。 陈紫荆得意地朝徐婷婷挑挑眉毛,那意思是:你看项仲多么关心我? 徐婷婷冷哼一声,扭过头去装作没看见。 陈紫荆把自己的身世讲了一遍,引起众人的一片唏嘘,果然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