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凶手是死人

    还好这会儿食堂没什么人,否则大家肯定要像看怪兽一样,把陈歌围成一圈。

    大概是被陈歌带动的,我饭量也大了不少,反正……不要钱,不吃白不吃,我拿出来吃自助餐的精神,这顿饭几乎吃了三个成年人的量。

    吃饱喝足,陈歌带着我离开了警局。

    刚出了警局的大门,我终于憋不住问,“你到底是什么人?”

    “你就当我是个普通警员就好,”陈歌满不在乎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普通警员能让警察局的局长唯唯诺诺?普通警员一顿饭能干掉五个成年人的量?”

    虽说我对陈歌很是信任,但调查事情的真相关乎到我的性命,所以关于她的事情,我想多知道一些。

    “我受过专业的训练,必须要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动弹。还有就是……我属于某个特殊的组织,因为有保密协议,我不能把讯息透露出去。”

    “你可以理解为,我们会帮助警方破解一些与灵异事件相关的案子。”

    陈歌解释起来很是坦然,我仔细思忖后忽然觉得不对劲,“既然你的组织这么厉害,能够专门调查灵异事件,为什么你还会怕鬼成这个样子?”

    “我就是因为怕鬼,才被组织派来调查这种鸡毛蒜皮的案子。而且组织也放话说,如果我不能将这件案子调查清楚,并且克服怕鬼的毛病,就不用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陈歌说得理直气壮,我听得满头黑线。

    看到罗玉成对陈歌毕恭毕敬的时候,我还有些小窃喜,以为自己是遇上了大人物,破解这种案子轻而易举。

    回想起陈歌在面对鬼怪时俩腿哆嗦,怂成狗的模样,我顿时觉得调查真相这件事,还是自己亲自动手比较靠谱。

    我小心翼翼的问,“你的组织就没有想过,派一些有经验的前辈来处理这件事?”

    陈歌眉头微蹙,“怎么,你看不起我?”

    “绝对没有!”我赶忙摆手,“只是觉得这个案子太凶险,凭借咱们两个这种毫无经验的新手,不太靠谱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有人帮忙的。”陈歌双眼微眯,带着些无奈的说道,“我所熟识的前辈,都有更艰难的任务在身,他们不会处理鸡毛蒜皮的小事。另外,那些前辈对停留在世界上的鬼魂,从来都是零容忍,管你是好是坏,一并杀死。”

    “一并杀死”这四个字,听得我满头冷汗。

    还是认命吧。虽说陈歌有些不靠谱,至少她心性纯良不会对我下手。

    再者说,真遇到无法解释的事情,我还可以去求毕方。

    如果要杀我,毕方早就会下手,正如她说的,救我是为了利用我。

    既然我有利用价值,那么她一定不会让我轻易死去。

    打定主意以后,我和陈歌当即打车,前往曾经张龙居住过的绿领廉租房。

    路上与陈歌交谈,陈歌告诉我说,她怀疑是张龙的鬼魂修炼的邪,这才会在珠州犯下种种案件。

    之所以没有将事情真相告诉罗玉成,为的就是掩人耳目,避免引起恐慌。

    路上,吃饱了的陈歌竟然趁着这会儿的夫倚在靠背上睡着了,足以见得她对我的信任程度……

    我在焦灼的思考着,这个张龙,与张令海,毕方之间的关系。

    张龙当晚偷盗走尸体,尸体却出现在了毕方的住处,难道说张龙和毕方是一伙的?

    可是尸体又是怎么落到张令海手里的呢?

    记得在为尸体入殓的时候,我将尸体的全身都擦拭一遍,不小心弄破了尸体后背的一个痘,在陈歌家洗澡的时候,我发现自己后背的痘破了。

    当时没有将这两件事情结合到一起,现在回想起来,能够确定入殓的那一具尸体,就是我自己的。

    还有一点我想不明白,在清洗尸体的时候,尸体的脸上盖着的是白布。如果脸被划烂,尸体身上该有血腥味才是,可是我在为尸体清洗时,并没有嗅到任何血腥。

    最后一点,也是我最难以理解的一点,就是我在帮尸体入殓的时候,尸体身体充盈,像是活着时一样,并没有被抽干血液。

    会不会……洪敦桥下被毁容抽干血液的尸体并不是我?

    无论我怎么想破了脑袋,这些疑点也没办法解释。正如陈歌所说,现在我们能做的唯一一件事,就是到张龙的住所碰一碰运气。

    车子行驶了正正三个小时,下午七点多钟我们才勉强赶到西北区的市郊。

    西北市郊,是我以前在工地上工的时候,住过的地方。

    严格的来说,西北市郊已经不属于珠州。它与珠州交界,却与珠州的繁华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七十年代的筒子楼,烂尾楼,还有墙皮脱落的建筑,亮着粉色灯光的小屋子,十块钱管饱的苍蝇菜馆,五块钱一天出租的廉租房和集装箱。

    凌乱的元素,让西北市郊成了外来打工者唯一能居住的地方。

    没有一个城里人会来这种地方居住,因为它脏乱差,置身其中仿佛辱没了作为人的尊严。

    但是,这种脏乱差不入流的地方,守护住我这种外来打工仔,最底线的尊严。

    在陈歌拿着地图费劲巴拉比对的时候,我说,“绿领公寓离这里很近,过两个巷子拐口,步行二十分钟就能到。巷子里不通车,如果打车饶环城路,至少要三十分钟。”

    “你对这里很熟悉?”陈歌惊讶问道。

    “以前我住在这里的廉租房,每天坐公交去城里头干建筑。后来生了一场重病,花光积蓄后体力跟不上,没办法做劳工个厂房,想找个餐馆当轻松的服务员,但是都不招外来户,最后只能住桥洞了。”

    我平静的说完这番话以后,陈歌眼圈稍有些泛红,“没想到你过的是这种日子。”

    “这种日子很正常,我们老家的那些人,到现在连彩色电视都没有见过平。”

    我自嘲的笑着说道,“资本固化以后,百分之九十五的人生出来是什么身份,死的时候大概也就是什么样子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想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当一辈子井底之蛙,我觉得我认识字,和那群安逸不学无术的家伙不一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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