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千岁

    少年俊秀白皙的面颊透着几分苍白,端着精致糕点的双手,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太害怕的原故,指尖明显发白。

    而且,少年频繁颤动的眼睫毛体现了此时心中极度的不安,一双过于清澈的褐瞳只敢盯着面前的糕点。

    凌霄瞅着这少年有几分眼熟,她仔细回想了一下,好像是那天在她面前一心求死的少年,撞死的决心让她想起来肚子还隐隐作痛。

    看不出来这么瘦小的一个秀气少年,这么有爆发力!

    凌霄低头看了眼递到跟前的小糕点,再抬眼看了看好像能僵成化石的顾凛,发现他是跪着的。

    这马车的空间本来就不大,顾凛跪下以后,他脑袋都快贴着凌霄的膝盖。

    凌霄叹了一口气,伸出手将少年拉起来,无视他手中捧着精美点心,她一贯不怎么喜欢吃甜品,“坐好,不用你伺候。”

    靠!这城主当得还真不赖,走两步路还要有人伺候。

    只可惜她受不了这一套。

    凌霄一边暗自摇摇头,一边低头整理了一下有些褶皱的衣服,随即眉头皱了皱,不禁有些嫌弃自己穿上身这套黑色衣袍。

    黑色吸热啊,嫌这天还不够热吗。

    凌霄只觉马车内的温度陡升不少,她转过头看了顾凛一眼,察觉他整个人依旧僵着身子,从来没有跟城主同坐一辆马车,一时间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,坐如针毡似的。

    凌霄抓起手边的羽扇塞进他手中,“你要是不嫌麻烦,就自己扇扇风凉快凉快。”

    说罢,凌霄突然掀开车帘:“停车。”

    话音才刚落下,马车便停了,凌霄一把掀开车幔跳了下去。

    烈日刺得凌霄眯了下眼睛,好一会儿才适应这样明晃的光线。

    这外面难得偶有一阵阵有些燥热的微风吹来,总比待在马车里好多了。

    这时的马车已经驶出了云都,因为选的路线不是官道,所以远远一眼望去,人烟稀少,但是胜在风景宜人。

    要不是顶着这么火辣的太阳,凌霄兴许会觉得神清气爽,心旷神怡。

    可是在现代的钢铁森林里待惯空调房,此时迎面扑来的腾腾热气,凌霄还真是不怎么习惯。

    凌霄刚打算离开的身影停了下来,她疑惑地四下望了望,不怎么宽敞的道路两旁灰蔫蔫的是什么种植?

    “主子,您怎么下来了,前面不远就是您平时最常去的庄园了。”宁公公连忙扯起自己宽大的衣袖要给凌霄挡住烈日。

    凌霄斜睨了宁公公一眼,一手挥开,虽然她不习惯这样的炙热天气,但是也不至于见光死。

    “那些是什么种植?”凌霄心神一动,指着不远处的一亩亩良田,随口问道。

    看起来很奇特,她还没见过。

    跟在凌霄后头下马车的顾凛一听,险些握不住手中的羽扇。

    而暂时充当车夫的亲卫神情却丝毫不变,他们城主大字不识几个,五谷不分这很正常。

    唯有宁公公极为隐晦地冷冷瞟了眼失态的顾凛,继而向凌霄所指的良田瞄了一眼,一脸笑容:“主子,这是水稻。”

    凌霄闻言顿时脸上表情一僵,猛地看向宁公公。

    水稻?!田里没有半滴水,也好意思说是水稻?

    这个时候差不多是水稻的成熟期,按照常理,稻子成熟后的颜色呈枯黄,绝对不是凌霄她现在看到的这般灰败!

    远远一看,凌霄刚才不知道的还当真以为是云巅城的新奇品种!

    凌霄快步走到一亩良田旁,蹲下身仔细辨认眼前的水稻,要不是凌霄分得清五谷,她都要忍不住怀疑这里的水稻是不是转了基因!

    良田大规模出现龟裂,这些水稻不是抗旱专门培育出来的旱稻,在离开水的情况下,顶多只能活十天。

    凌霄站了起身,放眼望去,目光所及之处的粮田全都是一片灰扑扑的衰败,明显脱水严重!

    从地面的龟裂程度来看,这种情况绝对不是十天半个月能够形成的。

    凌霄脸色十分难看。

    寻常的一亩稻田,如果没有碰上什么天灾虫祸,基本能产一千五百斤粮食。

    而她面前却是大片大片枯死的水稻,最保守的估计一亩粮田的出产量恐怕不会超过两百斤重量。

    就连正常产量的七分之一都没有,这是个什么概念?

    这里距离云都还不到三十里远,就没有一亩粮田的长势能够看入眼的。

    云都可是整个云巅城的帝都,云都附近粮田都长成这德性,凌霄很难想象其他地域的粮食生长情况。

    刚才粗略扫了一眼,亏得她以为这是云巅城的特有种植。

    凌霄皱起眉头:“这些天我们吃的粮食就是产自这样的粮田?”

    宁公公一愣,他不知道主子怎么突然关心起这些微不足道的粮田,但还是如实答道:“这些粮田出产的粮食主要是给普通百姓。”

    普通百姓?凌霄不管整个云巅城上下有多少百姓,但是这样堪忧的水稻长势绝对不够吃!

    “那我们吃的粮食产自哪里?”凌霄有些不明白,难道她吃的粮食是大风刮来或者天下掉下来的。

    宁公公没有思索,理所当然地答道:“南平国。”

    凌霄心里一沉,听不出喜怒地继续问道:“我们云巅城地域广阔为什么不自己种植粮食,反而要千里迢迢之外南平国的粮食?”

    这是谁提出来的主张?脑子被什么糊了!

    民以食为天,粮食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天,这么大的疆域连充裕的粮食都没有,毛病!

    顾凛神色有些古怪地偷偷瞄了下凌霄,城主怎么会忽然问起就算是一个三岁孩童都知道的事情,以前城主向来不会过问这些琐事。

    在这片赤霄大陆上,南平国、北周国、东元国三个大国,另外再加上云巅城,建立已经有数百年之久,一直和睦共处至今。

    虽然近几年不时发生一些小摩擦,但是终归无伤大雅。

    当年的云巅城那叫一个风光,那叫一个无限,那叫一个……

    凌霄不客气地瞪了宁公公一眼,很不耐烦:“说重点!”

    宁公公见主子面色不悦,不敢多做赘述,赶紧解说清楚。

    因为当时云巅城极度的风光无二,甚至还凌驾于众国的皇权之上,所以也就有了一个默认的协议。

    更由于云巅城特殊的地位,那个时候起,三个大国就会向云巅城源源不断的送来各种各样的日常用具,从布匹到器皿,还有大量的粮食。

    刚开始,还会以联姻,互换质子作为维持这份协议的手段。

    到了后来,就算没有联姻和质子这一层原故在内,三个大国也一直没有停止向云巅城送来日常所需。

    只不过,就在近六十多年前,南平、北周和东元这三大国突然提出要云巅城花真金白银,才能继续供给日常所需。

    当时朝臣顿时分别两派进行激烈的争论,但是云巅城的百姓最起码有三代没有务农经验,播种下去的粮食,还不够一家大小吃饱肚子。

    而且,三个大国开出的价钱只低不高,云巅城当然是欣然接受。

    但凡宁公公说一句,凌霄的眉头就愈皱愈紧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方法就叫做捧杀。

    先是把一个人捧得极高,要什么有什么,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。

    然后,突然有一天什么物质东西也不给了,直接让人从高处狠狠摔下来。

    这无异于就是云巅城今天的现状。

    南平国风调雨顺,是盛产粮食和布匹的输出国,军事能力虽然不强,可是经济水平却不低。

    北周国地形多数为高原山地,一年当中最起码有八个月寒风交加,所以百姓个个习武强身健体,用于抵御冰寒。

    造就了军事能力超强的北周国,而且当地出产价值不菲的宝石,经济方面虽然比不上南平国,倒也不算贫瘠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东元国,更不用多说了,凌霄事先看了一册《元游记》,地理位置虽然没什么优越,但是大力推广政策,重点培养人才无数,科技水平多占鳌头!

    一个个对比下来,曾经凌驾于这三个大国度之上的云巅城有什么优势?

    有个屁优势!

    连最基本的自给自足都做不到!

    依赖成性!

    难不成还指望那三个摆明狼子野心的国家能雪中送炭?扶持一把?

    可惜他们一直把云巅城视为囊中之物!

    广袤的疆域在这三大国眼里就是一块快到嘴的鸭子肉,还差临门一脚!

    如果被这一脚踩中,就是云巅城的死穴!

    凌霄瞧了眼宁公公,不明所以的宁公公冲她笑笑。

    凌霄提了一口气,抄起顾凛手里的羽扇,敲在宁公公的脑袋上:“管辖这一带的官员统统叫过来!”

    城主突然发怒,宁公公见怪不怪,却不敢耽搁片刻,赶紧找来这附近一带的官员。

    来得极快,统共来了七八十多人左右。

    凌霄老远就看见一个肥头大耳的官员匆匆赶来,来人约莫三十来岁,他官服下抖动着一身膘肉,额头大颗大颗的汗水掉落,不一会满脸全是汗水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是天气太热,还是太害怕面见城主。

    “下、下官郊云县县令焦锣参见城……城主,城主千岁!”焦锣领着一大群人颤颤巍巍地跪在凌霄跟前。

    凌霄心想:千岁?没被活活气成短命鬼,就已经是万幸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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